关于印发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1-4-11 12:31:16 关于印发《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企〔2011〕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促进我国物联网健康发展,规范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附件: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附件: 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国物联网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扶持作用,规范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资金是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物联网研发、应用和服务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突出支持企业自主创新,体现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战略,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专项资金的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专项资金鼓励和支持企业以产业联盟组织形式开展物联网研发及应用活动。 第四条 专项资金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管理。 财政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项目资金分配和资金拨付,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确定专项资金的年度支持方向和支持重点,会同财政部组织项目评审,确定项目支持计划,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 支持范围与方式 第五条 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包括物联网的技术研发与产业化、标准研究与制订、应用示范与推广、公共服务平台等方面的项目。 第六条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承担项目的财务投资能力; 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5人; 拥有相应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或省部级以上认定的科技成果等研发成果,以及具有相应的市场应用基础。 第七条 项目申报单位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法人执照副本及章程;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相应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或省部级以上认定的科技成果等证明材料,以及已开展的市场应用方面的证明材料; 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第八条 专项资金的支持采用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方式。申请专项资金的项目原则上只采用一种支持方式。 无偿资助方式主要支持以自有资金为主投入的项目,贷款贴息方式主要支持以银行贷款为主投入的项目。原则上,技术研发、标准研究与制订、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以无偿资助方式为主;产业化、应用示范与推广类项目以贷款贴息方式为主。 第九条 无偿资助额度或贷款贴息比例,由财政部根据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安排及年度项目指南确定。 第十条 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资金不再予以支持。 第三章 专项资金的申请与审核 第十一条 专项资金采取项目管理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以及行业发展规划,组织研究编制年度项目指南,明确专项资金年度支持方向和支持重点。 第十二条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年度项目指南,组织做好本地区项目的初审工作。 第十三条 省级财政部门应会同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据项目初审意见,将审核汇总后的项目推荐名单和申请材料上报财政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十四条 中央管理企业直接向财政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申报,中央部门所属企业通过归口管理部门申报。 第十五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建立专家评审机制,组织技术、财务、市场等方面的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或委托专业咨询机构进行评估。 第十六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依据专家评审意见或专业咨询机构评估意见,研究提出年度项目支持意见。 第十七条 财政部根据年度项目支持意见,确定项目资金及支持方式,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指标,并根据规定及时拨付资金。 第十八条 项目承担单位收到专项资金后,按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处理。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各级财政部门与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第二十条 中央级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完成后3个月内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项目完成情况及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地方级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完成后3个月内向省级财政部门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完成情况及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项目完成后6个月内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项目完成情况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总结报告。 第二十一条 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不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的单位,财政部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取消三年内的申报资格。项目因故中止,财政部将收回全部或部分专项资金。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省级财政部门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比照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来源财政部网站)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相关内容
相关资讯
-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存款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存款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本文目录张家港农商
-
大盘不济新基难发基金公司定投促销二次创业
大盘不济新基难发基金公司定投促销“二次创业”大盘不济新基难发基金公司定投促销“二次创业” 更新时间:2010-5-28 0:13:33
-
信托为什么都是300万起信托为什么会有30万起的
大家好,关于信托为什么都是300万起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信托为什么会有30万起的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信托
-
信托业统计信托业数据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信托业统计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信托业数据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
为2021年开个好投基本面投资铭匠郭堃挂帅新基即将发行
为2021年开个好投 基本面投资铭匠郭堃挂帅新基即将发行顶尖财经网2020-12-28 10:02:28讯:2020年即将收官,这一年公募赚钱效应持
-
中诚信托总监中诚信托总裁
大家好,关于中诚信托总监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中诚信托总裁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
-
上海虹口区泰隆银行上海虹口区泰隆银行营业时间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上海虹口区泰隆银行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上海虹口区泰隆银行营业时间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
保护投资者利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
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保护投资者利益,以及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本文目录为什么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